本院「生活空間創意學分學程」(大學部)開放台師大及政大學生修讀

本院「生活空間創意學分學程」(大學部)開放台師大及政大學生修讀

一、申請日期及方式:自106/9/6起至106/9/13止,向本院提出書面申請,修讀申請書請至本院網站下載。

二、學程招收名額:台師大及政大各3名(申請通過名單將於9/15於本院網站公告,並以E-mail個別通知)

三、選課及課程開放名額:

    台師大學生依國立臺灣大學系統跨校選修學分學程之相關規定及各課程開放名額,進行線上選課(國立臺灣大學系統開放的課程),申請修讀本學程之學生並無選課優先權。政大學生選課則採人工加簽方式進行,課程開放名額請至本院洽詢,選課需經授課教師簽核及開課系所同意,部分課程僅開放供申請通過修讀本學程之學生修讀。

四、學分抵免申請:需於申請修讀時一併提出,外校生至多得申請抵免一科或3學分。

五、修讀本學分學程之校外學生,若已符合原校所屬學系畢業資格而尚未修滿本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得否申請延長修業年限,依原校規定辦理。

六、經核准修讀學分學程之學生,應於大學畢業前,修畢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始得檢具紙本申請表及歷年成績單等資料,向本院申請核發學分學程修業證明;經審核無誤後,由本院發給修業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