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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室內與家具設計學程新增「創意企畫」選修課程,101學年度第二學期起在校生適用。

預計於本學期(101學年度下學期)畢業之設計學院同學,如加上「創意企畫」3學分,已修畢「室內與家具設計學分學程」20學分以上者,可於畢業前(6/9)向本院辦公室申請學程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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