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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前瞻數位互動設計學程(EMI學程)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設計學院國際前瞻數位互動設計學程(大學部)修讀辦法

1110503日設計學院第11003次課程委員會通過
111614日第208次教務會議通過
1110901日設計學院第11101次課程委員會修訂通過
1111205日設計學院第11103次課程委員會修訂通過

1120911日設計學院第11201次課程委員會修訂通過

一、國立臺灣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設計學院(以下簡稱本院)為善用教學資源,特訂定本學程修讀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修讀名額不設限制,惟各課程仍應遵守本校選修人數之規定。
三、本學程與其他學程共同之課程可共通抵用。
四、本學程之最低修習學分總數為15學分,應修科目及學分數詳列於附表。
五、凡本校各系組大學部學生均可自行選擇修讀。
六、學生修習本學程課程之學分併入各系規定之畢業最低總學分數內,並併入每學期修習之學分上限內。
七、欲修讀本學程之學生,應於本校行事曆規定期間提出申請。
八、學生依第四條修畢應修課程且成績及格者,應於畢業前填具修業證明申請書,並檢附歷年成績單正本,向本院提出申請(申請期限同本校每學期第二次退選申請期限),經審核後發給學分學程修業證明。非持本院修課成績證明者,須經本院課程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始核發學分學程修業證明
九、有關外校學生申請修讀相關事宜,悉依本校公告資訊辦理。
十、本辦法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十一、本辦法經本校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表:國際前瞻數位互動設計學程應修科目及學分數

課程種類

課程名稱

開課系所

學分數

選修

課程

(至少修選修15學分)

空間互動設計
設計系
3
創意程式設計
設計系
3
數位製造工具與應用
建築系
3
數位協同創作
設計系
3
機械手臂與參數設計之運用
建築系
3
用戶體驗設計
設計系
3
數位建築
建築系
3
永續建築設計概論
建築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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