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設置有3個學分學程,歡迎本校大學部學生申請修讀。
一、目前設置之學分學程如下:
1.「創意思考與設計應用跨域微學程(大學部)」(設計學院學生除外)
2. 「室內與家具設計學分學程(大學部)」(每學期開放台大、台師大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學生各3位申請,依跨校選修相關規定,無選課優先權)
3. 「國際前瞻數位互動設計學分學程(大學部)」(EMI學程)
二、本學期申請修讀期限:08/24(三)~09/19(一)
三、有興趣的同學請上網申請https://cour01.ntust.edu.tw/DMP_student/,並將申請書填列後印出,於9月19日(一)下午5時前,將修讀申請書送達設計學院辦公室(綜合研究大樓407室)
四、關於本院前述之3個學程:
1.學程僅提供大學部學生申請修讀(除了「創意思考與設計應用跨域微學程」設計學院學生不能申請外),修讀辦法詳https://www.academic.ntust.edu.tw/p/412-1048-8239.php?Lang=zh-tw
2.修畢規定學分後,最遲應於「畢業當學期」主動提出「修業證明申請」(申請期間:每學期本校行事曆「第二次退選」起、迄時間)。
若您畢業當學期已修完或預計可修完規定課程(即使當學期仍有科目正在修讀,也需此規定期限內提出修業證明申請)。
3.若主修系無特殊規定,可同時認列於畢業學分與本學程學分。
4.申請修讀後,畢業時未修完規定學分,亦無需來本院申請放棄修讀。(未完成修讀,僅無法領到修業證明,不影響主修系畢業);惟未於事先申請修讀,雖畢業時已修完本學程規定學分,將無法核發修業證明。(因依定必須事先提出「申請修讀」,才能於修讀完成時,受理學生主動申請的「修業證明申請」)
5.若有其他問題,歡迎洽詢。電話02-27376432,辦公室:綜合研究大樓RB-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