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學期 本院學分學程開放本校、台大、台師大之大學部學生申請修讀(申請期限:114/06/02~114/06/17)
本校設計學院設置有3個學分學程,歡迎大學部學生申請修讀。
一、目前設置之學分學程如下:
1.「創意思考與設計應用跨域微學程(大學部)」(台大、台師大、本校設計學院學生除外)
2. 「室內與家具設計學分學程(大學部)」(台大、台師大、本校)
本學程課程介紹:https://dcollege-r.ntust.edu.tw/var/file/28/1028/img/842194855.pdf
3. 「國際前瞻數位互動設計學分學程(大學部)」(EMI學程)(僅本校)
二、本學期申請修讀期限:6/02(一)~6/17(二)下午4時止
三、申請網址:https://cour01.ntust.edu.tw/DMP_student/
四、需上網申請且需於6/17(二)下午4時前,將修讀申請書印出送達設計學院辦公室,才算完成申請。
五、關於前述之本院3個學分學程:
1.學程僅提供大學部學生申請修讀,修讀辦法詳https://www.academic.ntust.edu.tw/p/412-1048-8239.php?Lang=zh-tw
2.修畢規定學分後,最遲應於「畢業當學期」主動提出「修業證明」申請(申請期間:每學期本校行事曆「第二次退選」起、迄時間)。
若您畢業當學期已修完成或預計可修完規定課程(即使當學期還剩一科目正在修讀,也需此規定期限內提出修業證明申請)。
3.若主修系無特殊規定,所修讀之相同課名且相同學分的課程,可同時認列於畢業學分及本學程學分。
4.申請修讀後,即使畢業時未完成規定學分,亦無需向本學院申請放棄;惟未依本校規定提出修讀申請,即使畢業時已修完學程規定學分,亦無法核發修業證明。